如何评分
器乐和声乐分级考试中的评估基于我们的评分标准。您可 以在 www.abrsm.org/markingcriteria 和印刷的考纲小册 子上找到相关内容。
评分标准表明在每项考试内容中,我 们对通过考试三个级别(合格、良 好、优秀)所寄予的期望。其目的是 最大限度地提高评分的一致性和使评 估方法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清楚的。
了解考官如何进行评分,不仅有助于 考试准备,也有助于总体上的学习 和进步。如果了解出色表演的要素, 您就会知道要达到这个目标需要做些 什么。
乐曲和歌曲
评分标准涵盖五个领域下的演奏或演 唱的不同方面:音高;拍子;音色; 轮廓和表现。这些可适用于包括人声 在内的所有乐器及所有类型的乐曲或 歌曲。评分标准表明了在下列每个方 面考官会听些什么。
- 音高——音符和/或音准的准确性、 清晰度、可靠性。
- 节拍——适当的速度、稳定的节拍、 节奏感。
- 音色——音响的控制和投射,音质运 用上的感受和意识。
- 轮廓——音乐轮廓和细节的效果和 清晰度。
- 表现——对该乐器或人声的整体支 配,对音乐的投入,音乐的传达。
评分标准 – 器乐
第1-8级 乐曲 |
音高 |
速度和节拍 |
音色 |
音乐线条 |
演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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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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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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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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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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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-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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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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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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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考试内容
评分标准还表明了对于我们考试中的 其它内容,考官会听些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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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-8级
- 音符/音高的准确性
- 节奏的连贯性和流畅性
- 音色和轮廓
- 应答的确信度和自信度
音阶和琶音
优秀
19–21- 音符/音高非常准确
- 流畅且有节奏
- 有音乐线条
- 自信的回答
良好
17–18- 音符/音高大部分准确
- 大部分流畅且有规律
- 音色大部分均匀
- 稳定的作答
合格
14-16- 音符/音高虽然有错误但大致正确
- 大致保持连贯性
- 音色大致稳定
- 较谨慎的作答
不合格
11-13- 音符和/或音高频繁出错
- 缺乏连贯性和/或 一些考点未能完整地完成
- 不稳定的音色
- 不肯定的作答和/或 一些考点未作尝试
7-10
- 音符和/或音高非常模糊
- 不时发生和/或频繁出现不完整
- 严重缺乏音色控制
- 非常不肯定的作答和/或 很多考点未作尝试
0
- 没有作答
-
第1-8级
- 音高和音准的控制
- 节奏特性的感觉
- 声质的运用
- 音乐轮廓的效果
- 音乐投入的质量
- 传达和叙事性
无伴奏传统歌曲
优秀
19–21- 音高和音准的控制极好
- 节奏感表现充分
- 对声音质量感知灵敏,运用恰当
- 有表现力、恰当的音乐线条
- 情绪充分投入的表达,清晰生动 的叙事
良好
17–18- 音高和音准的控制良好
- 有节奏感
- 声音质量运用良好
- 清晰的音乐线条
- 良好的情绪投入和叙事
合格
14-16- 音高和音准的控制大致稳定
- 足够的节奏感
- 足够的声音质量运用
- 有一些音乐线条
- 有一定程度的情绪投入和叙事
不合格
11-13- 音高和音准的控制不稳定
- 节奏感不足
- 声音质量运用不足
- 缺乏音乐线条
- 情绪投入和/或叙事不足
7-10
- 音高和/或音准的控制非常不稳定
- 缺乏节奏感
- 没有声音质量运用
- 没有音乐线条
- 缺乏情绪投入和/或叙事
0
- 没有作答
-
第1-8级
- 节奏的准确性
- 连贯性
- 音符、音高和调性的准确性
- 音乐细节的实现
- 表演的自信程度
视奏/视唱*
优秀
19–21- 流畅,节奏准确
- 音符/音高/调性准确
- 实现了音乐细节
- 自信的表现
良好
17–18- 速度适当,节拍通常较稳定
- 节奏大部分正确
- 音符/音高/调性大部分正确
- 大致稳定的表现
合格
14-16- 缺乏整体连贯性
- 音符时值不正确
- 音符/音高/调性非常模糊
- 不稳定的表现
不合格
11-13- 缺乏整体连贯性
- 音值不正确
- 音符/音高/调性非常粗略
- 表现不稳妥
7-10
- 没有连贯性或不完整
- 音符时值未实现
- 音高的基本走向缺失
- 非常不稳定的表现
0
- 没有作答
* 包括圆号、小号和管风琴的移调(第6-8级)以及羽管键琴的实现数字低音(第4-8级)。 这些情况下,在21分总分中,视奏占12分,移调(或实现数字低音)占9分,以二者之和记分。
-
第1-8级
- 准确性
- 乐感和音乐意识
- 应答的确信度
听觉测试
优秀
17–18- 始终准确
- 有音乐领悟力
- 自信的作答
良好
15–16- 正确明显多于错误
- 有音乐感知力
- 稳定的作答
合格
12-14- 正确仅略多于错误
- 较谨慎的作答
不合格
9-11- 错误多于正确
- 不肯定的作答
6-8
- 始终不准确
- 含糊的作答
0
- 没有作答
打分
考官根据他们在考场上所听的来给每 位考生评分。我们没有限额,因此考 官不会按照一定比例来让考生合格或 不合格。
打分时,考官针对评分标准中列出的 考生的质量和技能控制作出评估。考 生不需要满足所有的标准才能通过考 试,因为在某些领域中的薄弱往往会 在其它领域中的强项来平衡。
考官在每个部分从合格分数起加分或 减分,而不是从满分减分或从零分加 分。针对考试中的每项内容,考生需 要达到总满分的三分之二才能合格, 但他们不需要各项内容均通过才能取 得考试整体上的合格。
考试总分为150分。考生达到:
- 100分是合格;
- 120分是良好;
- 130分是优秀。
每项考试内容的总分如下:
|
器乐考试 |
声乐考试 |
|
---|---|---|---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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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至 8 级 |
第1至 5 级 |
第6至 8 级 |
乐曲 1 / 歌曲1 |
30 |
30 |
24 |
乐曲 2 / 歌曲2 |
30 |
30 |
24 |
乐曲 3 / 歌曲3 |
30 |
30 |
21 |
歌曲4 |
-- |
-- |
21 |
音阶和琶音 / 无伴奏 传统歌曲 |
21 |
21 |
21 |
视奏* / 视唱 |
21 |
21 |
21 |
听力测试 |
18 |
18 |
18 |
* 含第6至8级圆号、小号和管风琴的移调测试和羽管键琴的实现数字低音测试